12月29日上午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三块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出让信息。三块地均为城中村改造用地。
三宗地分别为2020-T-4-1号地块、2020-T-4-2号地块和2020-T-4-3号地块。
2020-T-4-1号地块位于泰山区省庄镇蚕子峪村,规划一街以南、科技中路以东,博阳路以西,环山路以北。该宗地用于居住,面积29557平方米(约44.34亩),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2.5,起拍价15517.4250万元。
2020-T-4-2号地块位位于泰山区省庄镇蚕子峪村,规划一街以南、科技中路以东,博阳路以西,环山路以北。该宗地用于商服,面积28510平方米(42.77亩),容积率不大于1.3,起拍价4276.5万元。
2020-T-4-3号地块位位于泰山区省庄镇蚕子峪村,规划一街以南、科技中路以东,博阳路以西,环山路以北。该宗地用于商服,面积75843平方米(113.76亩),容积率不大于1.3,起拍价11376.45万元。
地块位置:
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蚕子峪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建设项目。
2、三宗地整体出让,2020-T-4-1、2020-T-4-2、2020-T-4-3加价幅度为同时整体加价。
3、回迁安置内容:竞得人无偿交付安置房,回迁安置129户,回迁安置建筑面积34614.06平方米,发展空间建筑面积5583.17平方米,回迁安置用房建设标准达到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4、竞得人在开发建设中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得低于30%。
5、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6、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上建筑垃圾、国防光缆管线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公告及交易的具体要求:
公告时间: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7日止;
挂牌时间:自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7日止。
申请竞买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1: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5: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价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起;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9: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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